口乔显佳
一旦《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实施,济南除了指定的商业繁华区外,楼顶广告一般不再设置(见《生活日报》11月4日A3版)。
毋庸置疑,这一规定将对目前济南户外尤其是楼顶广告较为混乱的现状起到很好的遏制作用。从长远来看,将有利于居民区的宁静、美观和秩序。就现阶段来说,是
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
问题是,管理户外广告的“相关部门”如何来区分和认定哪里是商业繁华区,有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标准?按照国人办事一贯的思维“变通”能力,无法确保某一片区今天“不繁华”,明天因为利益关系就“繁华了”;再者,单纯以“商业繁华区”作为广告牌是否该悬挂的标准,是不是有些过于简单。
广告牌作为面向绝大多数公众的户外媒体,本身也是城区的一道“风景”。只是,这个“风景”是为周边的环境加分,还是减分,则是一个规划和环境美学的问题。因此,“美不美”也应该成为一座楼体上是否该设立广告牌的一个参考。留心观察比较就会发现,有的楼顶广告牌与周围的环境、气氛、色调极不和谐,显得刺目甚至粗俗。也有的广告
牌因为设置比较艺术,成为楼体、社区密不可分的一个组成部分,可谓于无声处尽显风情。
据笔者了解,美国洛杉矶等国际发达都市,户外乃至楼体广告牌密密麻麻,显示商业经济的繁荣。不过楼顶广告非常少见,就是因为不宜安置,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德国,广告的管理更加规范,德国人不愿意让一块广告牌“挡住”建筑物本身的整洁之美。作为国际商都,香港的户外广告设计水平较高,但多选择字母标牌,而非封闭性的板状广告。
除了重视户外广告的设计、设计师本身环境素养的高下,户外广告“美不美”还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居民的整体素质有关。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公共用品的品位要求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