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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棵树不在采伐范围
林业部门已作处罚 村民仍未得到赔偿
  • 2010年11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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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热线消息(记者付茜)本报10月27日C06版报道了《退了补偿款树咋还被伐村委称按程序办事》一文后,临沭县林业局已对后张南埠子村村委进行了行政处罚,但是村民称仍未得到赔偿款。

    11月4日,记者再次接到后张南埠子村的村民电话,称林业部门对村书记雇人伐树的事进行调查,发现个别村民的树木不在采伐证规定的采伐范围内,就莫名被伐。“退了钱后,现在还没收到赔偿款。”张姓村民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临沭县林业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已经对村委进行了处罚,具体细节需要咨询林政科。随后记者联系到林政科王队长,王队长又让记者联系具体执法的王姓工作人员。王姓工作人员称,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实一户张姓村民并没有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砍伐树,共有24棵树不在采伐范围内,目前已对村委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后记者联系到临沭县经济开发区张主任。他称,张姓村民按了手印,拿了赔偿款后又将钱退回来,是不合理的,而且据他了解,村书记并没有接受退回来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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