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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没物业供暖要泡汤
房管局:可成立业主委员会
  • 2010年11月0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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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崔洪英)井神楼子小区的张先生反映,每年都想供暖,眼瞅着管道已经铺到小区门口,可因为没有物业,几百户居民今年供暖又要泡汤。

    井神楼子小区位于沂州路和考棚街交会处,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小区已经建了10多年了,原来有个物业公司进驻,几年前不知什么原因物业撤走了,之后小区就陷入管理“真空”状态。

    张先生说,小区院子里垃圾成堆,无人打扫,治安也很乱。多年来居民一直想通暖气和燃气,可苦于没有物业,没有组织和管理者,一直未能安上,也不知该怎么办。

    对此,记者咨询了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情况下可成立业主委员会。首先要全体业主联合签名,并注上手机号码等信息,然后交由物业管理科,由物业管理科派人到小区帮助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同时工作需要居委会的配合。小区有了业主委员会,便可出面组织和管理小区公共事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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