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论坛 -播客 -微博 -拍客 -活动 -全媒体 -晚报电子版 - 晚报数字报 - 生活日报 -邮箱 -wap网站 -便民 -专题 - 世博
 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特价样品床不退不换?
工商:有失公平,属无效条款
  • 2010年11月05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4日讯(通讯员 刘兰涛 记者田慧)本以为是特价买回的新床,没想到不仅是样品而且被人使用过。消费者申先生想换货,却被商家以“特价品不退不换”驳回。最后,商家的“不退不换”无效,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张新床。

    8月份,申先生遇到了一件麻烦事:一个家具大卖场产品搞特价,原价3600多元的床特价后只要2700多元,商家称保证产品质量,并且特价品不退不换。申先生当时没有发现什么不妥,便交钱买回了家。

    然而,买回家后,申先生发现床有瑕疵,有使用过的痕迹。10月中旬,他找到商家交涉,商家承认床曾被卖出过,后被退回,又当做样品使用。但是商家拒绝换货,理由是当时已经告知消费者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何况该商品的价格已经足够优惠,不能退货或更换了。

    申先生无奈拨打了12315进行消费投诉。兰山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后,认定消费者反应的情况属实。商家所谓的“不退不换”,显失公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属于无效条款,商家应承担商品的质量责任。

    商家最终认识到存在问题,向消费者赔礼道歉,承诺无条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并为消费者更换一张新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今冬市民洗澡要多花钱了
特价样品床不退不换?
加湿器促销大打“功能牌”
芋头山药上市旺销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