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韩杰杰 通讯员 张金荣)7日,记者从潍坊市畜牧局获悉,潍坊计划用3年时间建设150个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示范园区,将一次性给予6至10万元的奖励。
据了解,《潍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考核验收办法》于10月30日出台,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的创建范围、需达到的条件、认定的程序、奖励政策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该办法规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创建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达到一定规模,园区的规章制度、生产管理档案健全,必须取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有关资质认证。
按办法,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将连续三年每年建设50个。按照《潍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考核验收项目》经检查验收合格的示范园区,一次性给予6至10万元的奖励,允许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等方面使用“潍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示范园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