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刘遥)“我们小区安装电子门,每户收了200元钱,却只给大家开了100元的票据。”近日,家住鑫盛花园小区的刘先生拨打本报电话对此表示疑惑。
刘先生说,工业大道与开阳路交会处以西的鑫盛花园,属于经济适用房小区。最近小区里安装电子门,进小区需要刷卡,“物业向我们每户居民收了200元钱,其中100元是卡费,另外的100元充到卡里面。但是给我们100多户居民开的收据都是100元,这让我们想不通。”刘先生很疑惑:“为什么收款额与发票额不一致呢?”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经理聂帮启。他告诉记者,按照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电子门禁系统的卡费为100元,这些费用直接打到卡里去。而另外的100元钱是押金。
聂经理告诉记者,现在有车的业主如果将来不再开车,小区将退掉管理卡,那时就会把100元的押金退还住户。另外,聂经理表示,收费的问题早已在安装电子门禁之前就进行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