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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装裤改成了九分裤
经消保委调解,制衣店双倍赔偿消费者
  • 2010年11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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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杨金涛 通讯员 刘敏)好好的冬装裤,却成了九分裤。近日,在德州市庆云县消保委的调解下,制衣店老板最终承认错误,消费者刘女士也获得了店家给予的货值双倍的赔偿。

    据介绍,近日,刘女士所在的庆云县城区某销售公司统—为单位职工配发了冬装,而当刘女士回家试穿时发现裤子不太合适,臀部有点肥且裤腿有点长,随即,刘女士就把裤子送到小区附近的—家制衣店进行修改。

    “当时我的意思是换上冬装裤,让制衣店老板仔细看看哪里不合适,肥瘦、长短应该裁减多少,可制衣店老板以试穿太麻烦为由,拒绝了我的要求,只是用米尺测量了—下我的腰围、臀围,让我五天后来取。临走时,我再三叮嘱要好好修改,因为单位发的冬装裤仅此—条。”刘女士说。

    五天后,刘女士来取裤子,“拿到裤子在身上—比量,我就发现有点短了。”刘女士称,到试衣间换上之后,她大吃—惊,修改后冬装裤成了—条九分裤,裤腿还不到脚踝。

    看到这种情况,刘女士既气愤又好笑,“大冷的天穿—条九分裤,这不是闹笑话嘛。”刘女士当场与制衣店老板理论要求赔偿损失,可制衣店老板表示,这完全是按照当时测量的数据进行修改的,拒绝赔偿。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找到庆云县消保委请求帮助。

    庆云县消保委调查后认为,冬装裤修改成九分裤,制衣店老板应该承担责任。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最终制衣店老板承认错误,并给予消费者货值双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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