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庄区杜女士来电询问:我离婚十几年了,孩子归前夫抚养,最近又与一离异男士结婚。现在的丈夫有个孩子,归他前妻抚养。想问我们是否还可以再生个小孩?
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可以。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杜女士可以到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局或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值班记者雅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