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1日讯(见习记者 陈伟)11月9日,本报报道了农干院路550号院近百户居民用水困难的消息。经查,导致居民用水困难的原因是小区供水设备老化。可是,对于该由谁来负责更新设备,物业公司和负责该片区的水电办公室却各执一词。
11日,负责小区物业的历城区城建开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小区用水难的问题,他们和祝甸社区水电办公室曾经多次协调过,但是一直没有取得进展。工作人员说,随着小区居民的增加,原来的供水设备已难以满足,对高层居民的供水影响很大。“另外,这些设备也已经老化,需要更换新设备,可是新设备的费用到底是由我们承担、由水电办公室承担还是两者共同承担,双方一直没有协调好。”
物业人员表示,他们也曾提出过解决供水不足的办法,就是由社区居民自己筹资建个新的加压泵,或者是联系自来水公司,直接和自来水公司的管道相连接。不过,这一方案还没有得到大家通过。
对于小区用水难的问题,祝甸社区水电办公室的李科长则表示,该小区居民的水费是交给物业公司的,既然水费没有交给水电办公室,他们自然没有任何责任。不过,对于他的这种说法,不少小区居民则提出了异议。一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的水费是首先交给物业公司,然后物业再将水费交给水电办公室。所以供水出现问题,水电办公室肯定有责任。
不过,大部分居民都表示,其实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追究谁的责任,关键是相关责任人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尽快让大家用上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