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炜(山东大学教授)
过去的一周,有两件不大不小的事情很值得关注,都关系到公权力的监督问题,县委书记受贿1575次,其中缺乏有效的监督,这肯定是没有异议的;对花钱雇人监督警察,则是有弹有赞。
县委书记受贿1575次
据报道,河南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在2002年中秋至2009年春节的7年时间,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共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8000欧元、8000美元。此事披露后,舆论再次哗然。
对此,《扬子晚报》以《“七年受贿1575次”刨出反腐难几病根》为题从受贿次数、涉及人数出发论证了反腐难的几大病根:发现难、突围难、监督难、取证难、惩戒难、教育难等。
《中国青年报》11月11日的青年话题以《1575次,“小步快跑”让贪官李荫奎长期无忧》为题,指出:“‘小步快跑’7年之久,折射出时下基层的权钱交易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局面。如果听任基层官场上权钱交易的潜规则成为见惯不怪的行为,那治理腐败就很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而《华西都市报》11月11日的评论文章《“受贿1575次”如何炼成的》则既指出了时间和形成的原因,同时也提供了对策。文章提到:“很多官员刚收受贿赂时,金额往往达不到这个数额,一方面积少成多,另一方面也促使其贪婪心越来越强烈。以‘零容忍’对待受贿,才能产生真正威慑力,才能彻底打消收受贿赂时的侥幸心理。否则,受贿1575次的‘纪录’今后恐怕仍会被打破。”
对于如何根治腐败,《重庆商报》11月11日刊发评论《如何防止县委书记腐败高发》提出:“只有官员财产申报制迅速跟进,并实现温家宝总理所说‘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预防县委书记腐败高发的根本。”
花钱雇人监督警察
据《河南商报》11月9日报道,今年上半年,湖北安陆市公安局在全国率先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出资8万元请调查公司对全体民警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及工作态度等进行监督。
该新闻一出,立刻引来诸多媒体关注,负面声音较为普遍。11月10日《燕赵晚报》刊发评论文章《花钱雇人监督不如发动群众监督》指出此举“初衷虽好,效果也佳,却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政府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其工作,应当以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为重要检验机制。第三方监督的权利,应该属于人民群众,而不应是某个被雇用的公司。”
《新快报》11月10日则以一篇《警察花钱买监督,奢侈的幽默》指出了此举存在的另一个问题:“调查公司,以公民监督权谋利,在法律上面临不可回避的困境。商业力量,居然可以肆无忌惮,介入警察履职各个环节,这已然不是合理行使权利那么简单!在安陆,此举之所以能施行,本质上是由于管理者绑架了民警私权。”
但也有媒体指出湖北此举有其价值所在。《中国青年报》11月10日青年话题刊发了王毅的《不是所有监督都是秀》,文中提到:“因为有了防不胜防的监督力量存在,就必然会迫使当地警方的工作人员,时刻端正自己为公众服务的态度,也会使那些混日子或是有腐败迹象的警察有所顾忌。显然,这正是安陆市公安局聘请第三方公司予以监督的最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