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 张榕博)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0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正式启动,岛城企业在国外参加展会,认证、广告以及收购等都将获得政府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独立开拓国际市场的企业项目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团体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团体项目均可获得支持。
在支持方面,国家支持的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内容包括境外展览会、境外专利申请、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投(议)标收购等9项内容,以上项目企业实际费用支出不低于1万元,企业获得支持项目最多可达5个。其中,参展标准展位补助不超过2万元,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境外广告费,不包括报刊广告、杂志广告、影视广告、路牌广告,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5万元。许多企业关注的境外投(议)标收购,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目前,该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截止时间为次年2月底。严禁骗取、挪用和截留市场开拓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将追回项目资金;商务部门在五年内不允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