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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高楼不是教师公寓
  • 2010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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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发布会上,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介绍,此次火灾涉及常德路999号、胶州路718弄2号、胶州路728号三栋楼。这三栋楼都是1998年建成的,其中常德路999号、胶州路718弄2号是为了解决静安区教师住房问题而建的福利房,住房货币改革后该房的产权归属教师,因此俗称“教师公寓”。起火的胶州路728号建成后就是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的,称失火大楼为教师公寓系误解。

    (杜洪雷 张子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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