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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委:工程隐患不除一律不得施工
  • 2010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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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1月16日讯(记者 喻雯 通讯员关学军)16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对工程中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凡是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一律不得施工、建设,一律暂停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投标资格。

    会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通报了上海“11·15”火灾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要求济南建筑业也要对照事故进行反思,有关部门从招标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项目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工作。

    目前,济南在建工程规模达3000多万平方米。“此次拉网式检查主要分两方面进行。”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二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此作为检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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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总队总队长今日做客本报聊“防火”
高层起火自救最重要
高层建筑要常搞逃生演练
兵分十五路探查火患
全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济南市建委:工程隐患不除一律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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