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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全面“禁烟”
司机在车内抽烟至少被罚200元
  • 2010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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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王光营 通讯员于淑霞)无论车内有无乘客,司机都不得抽烟。16日,山东黄金出租车公司发出通知,要求他们的800余名出租车司机在车内全面“禁烟”,否则将给予200元的罚款。

    随着冬季到来,出租车开始启用空调,车窗紧闭,由此容易导致出租车内空气流通不畅,如驾驶员或乘客吸烟,无疑是雪上加霜,车内容易出现异味,无法给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为确保给乘客提供良好文明的乘车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山东黄金出租车公司在“禁止驾驶员营运途中吸烟”的基础上,又率先在行业内大力倡导“无烟车”服务。出租车驾驶员不仅载客途中不能吸烟,车内无乘客时也禁止吸烟,确保驾驶室内保持良好的环境。

    乘客吸烟驾驶员可以劝阻,提醒乘客该车是“无烟车”。山东黄金要求800余名驾驶员用实际行动为乘客提供“无烟车”服务,敬请市民监督。若因此引起乘客投诉,山东黄金将予以20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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