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张学强 记者 吴慧)12年前,苍山县李乐将价值2.9万元的木材卖给了同县的小军。事后,小军只给了9000元的货款后就再也不给了。11月16日,在法院的强制执行下,李乐终于拿到了货款。
1998年12月27日,小军从李乐处购买了2.9万元的木材。不久,小军支付给李乐9000元的货款。在李乐的多次索要下,2000年12月29日,小军写下还款保证,保证很快还款。此后每次李乐催要,小军就以各种理由拖延。
2004年10月26日,李乐诉讼至法院要求偿还2万元欠款。同年11月15日,11月30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小军还款。但是小军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李乐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小军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被迫中止。
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近日了解到情况后,主动和李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了情况。执行人员调查了解到,小军账户内有存款,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
11月16日下午,执行人员来到苍山县进行了强制划拨。得知这一消息后,李乐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至此,这起拖了12年的执行积案顺利执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