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鞠平 见习记者 李园园 通讯员 罗晓明)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在对区内某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发现,该工程消防设计部分内容违反了消防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随后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对该设计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向其详细讲明了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据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队员罗先介绍,10月底,烟台市某工程工作人员拿着该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来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审核时,烟台开发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发现,该工程消防设计部分内容违反了消防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经过询问得知,这是烟台一家设计院设计的,为强化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改变设计单位对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重视的现状,随后大队对该设计单位进行了立案调查,向其详细讲明了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一万元的处罚。
该设计院接受了处罚,表示通过这次处罚学习了《消防法》,今后单位内部要严格设计责任,坚决杜绝再出现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