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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百日检查
  • 2010年11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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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1月16日讯(见习记者 王鹏)16日,记者从泰安市安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1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泰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泰安从本月20日开始,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烟花爆竹百日安全整治行动将重点针对“两超一改”,即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和擅自改变经营地点等违章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治理。安监部门将对泰安市所有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分级建档,专人负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相关部门将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另外,安监部门还将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燃放环节严格监管,严格审查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大型商贸区和工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方,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并确保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加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符合一证一点、专店或专柜销售,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等规定;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泰安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11月20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烟花爆竹企业,责令立即停业整改并派专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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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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