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17日讯(记者桑海波 通讯员 尹涛)近日,省金融办对我省首批1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资格进行了重新确认,同时审批设立了5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截至明年3月底,我省现有的40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都将进行经营资格重新确认和规范。
融资性担保机构是连接资金需求方与银行供应方的桥梁和纽带。但由于缺乏完善的正常监管机制,融资性担保业不断暴露出业务运作规范性差以及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风险问题,不仅损害了担保行业的整体形象,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今年3月8日,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今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省金融办等九个部门制定了《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工作。
据了解,此次规范整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资本金核实、资金运用、业务开展、经营管理以及高管人员等方面的分析评价,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规范业务运作。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将给予经营资格重新确认,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经营许可证。
据统计,我省现有400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进行经营资格重新确认和规范。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资格的重新确认工作将于2011年3月31日前结束。在对现有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的同时,对新设立的融资性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