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热线消息(记者 马媛媛)17日,家住寒亭欧洲小镇的陈先生反映,三个月以来,他家的水表竟跑了1000多方水。小区物业承认是水表出了问题,但要求陈先生必须交3500元的水费,不交水费就得停水。
陈先生最近一直为水费的事而苦恼,“三个月跑了1000多方水,绝对不可能啊!”陈先生说,他在欧洲小镇已经住了2年多,从2008年到三个月前,他每个月的平均用水量是4.7方,三个月加起来也不过14方水。但最近交水费时,水费单上却标明,用水量1000方!按照每方水3.5元计算,陈先生得交3500元的水费。
陈先生说,水表是开发商安装的,目前的损失应该由开发商和物业承担,与自己无关。但当他到物业部门理论时,物业工作人员承认是水表出了问题,但陈先生家里的水费也得一分不少地交到物业,否则就停水。
陈先生觉得,水表损坏造成的额外费用不应由自己“买单”,因此拒交3500元的水费。但陈先生的做法立即得到了物业部门的“回应”,11月10日、11日两天,物业给陈先生停水,理由是拒交水费。虽然后来经过协商,物业于12日开始,不再给陈先生停水,但要求他尽快上交水费,否则还会继续停水。
对此,记者联系到负责该小区的嘉豪物业公司的臧经理,面对陈先生的质疑,臧经理认为,小区水费总数中,陈先生家的水表数就是1000方,自来水公司也是按照小区水表总数向物业收取的水费,陈先生水表问题造成的损失不应由物业来赔。臧经理说,开发商已经同意给陈先生更换水表,但对于目前造成的水费问题,开发商也不会给予赔偿。
“还在协商,会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臧经理说,水表安装问题关系到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三方,他们会在近期拿出一个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