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宋昊阳)11月14日本报A03版报道《苏醒植物人被认定“非工伤” 当事人表示难以接受》后,17日,本报协助申家父子咨询律师,使原本困难重重的维权路重现转机。
11月5日,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封“非工伤”的结论通知书让申长辉和父亲十分沮丧,人社局认为,事故当天(2006年10月2日)为国庆休假,并非工作时间,因此不能认定其为工伤。而申长辉认为,事故发生当天他所在的工厂并未放假。但是由于证据不足,申长辉虽然提起了行政复议,心底里并没有多少把握,能为他作证的同事邢志勇也仍然没有音信,事件的发展一时间朝着不利于申长辉的方向发展。
17日,通过本报介绍,申家父子来到了王杨事务所找到了王建华律师,王律师在了解了案件的大体情况后,认为申长辉一案应该属于工伤。首先,当天虽然为法定国庆休假日,但该工厂并不一定放假,如果当天该厂没有放假,则申长辉车祸事故当天仍算工作期间;其次,即便事故当天工厂放假,申长辉作为住在工厂宿舍的外地人,吃住都需要在厂里进行,是为工厂的利益服务。而工厂内部并没有食堂,这就导致申长辉不得不外出就餐,因此造成了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工厂应该对此负责。
“律师的意见给了我很大的信心,以后我会继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而努力。”申长辉说。目前他正在等待行政复议的结果,也已经做好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