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赵磊)21岁的周某和女朋友王某,合伙盗窃汽车电瓶,短短两个月,作案14起。16日晚,两人再次“伸手”时,被巡逻民警抓获。而令人惊奇的是,之前被偷走的17块电瓶的失主,竟无一人到公安机关报案。
16日晚上,在东风街上一个开放式小区内,并排停放着一辆货车和一辆摩托车。摩托车踏板上放着一个电瓶,一名男子在货车旁边摆弄着什么,一名女子正紧张地东张西望。闪烁的警灯慢慢靠近,女子一声招呼,男子迅速从车底爬出来,向远处跑去。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见状,上前将其摁倒在地。
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某有了盗窃汽车电瓶的念头。周某在工厂上班时,他帮经理把车上的一块旧电瓶卖掉,卖了100多元钱。“原来旧电瓶也这么值钱?”于是,男子周某与女朋友王某开始盗窃生涯。从2010年9月到11月,两人先后在潍棉小区、潍城区多个小区,作案14起,盗窃电瓶17块。根据周某供认的情况,民警联系案发地点所在辖区派出所后发现,竟然没有任何一名失主报案。
一名失主告诉记者,他是开货车的,丢一个电瓶,也就损失几百元钱。如果报案的话,程序上面太麻烦,耗费时间,耽误做生意挣钱。民警告诉记者,因为没有人来报案,对于破案非常不利。他们为了寻找失主,甚至在案发地点都贴上纸条通知。直到17日下午,才有一个失主前来认领,并且拒绝做笔录。民警多次劝说之后,他才一边看表,一边催促民警赶紧将笔录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