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451234热线消息(记者 刘彦朋 通讯员 胡晓剑)15日凌晨,在高唐县政通路劳动大厦附近,一男子开车时把骑电动车的刘某撞飞70多米,刘某当场死亡。驾车男子拖着电动车跑出2.3公里后逃逸。在高唐交警高压追捕下,16日中午,肇事逃逸者张某投案自首。
高唐警方介绍,15日凌晨1时30分左右,高唐市民刘某骑电动自行车到城区政通路劳动大厦附近,被张某驾驶的高速行驶白色轿车撞飞70多米远。刘某当场死亡,电动车一头挂在车窗前,一头拖在地上。张某开车拖着电动车,沿政通路向东逃逸,行至政通东路一加油站处,撞在路边的树上。由于轿车无法行驶,张某卸下轿车牌照,把电动车埋在附近的杂草丛中。凌晨1时45分,高唐交警大队民警鲁宁、王进巡逻时发现受到严重撞击的白色轿车,沿政通路搜索,在劳动大厦附近发现死者刘某。民警根据轿车上的架子号,经过车辆信息查询确定了嫌疑人张某。
凌晨3时,民警来到张某家,张妻谎称丈夫不在家,几天前去了北京。民警从室内发现带有血迹的上衣和车牌。张妻哭着承认,丈夫回家换了件衣服,躲出去了。经警方紧急追捕和对其家属的劝说,16日中午,张某在妻子陪同下到高唐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事故科现场勘察结果显示,受害者刘某被撞飞70多米,当场死亡,刘某的电动车在距事发地点2307米处。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