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11年日照一中校长向北京大学“实名推荐”优秀学生的实施意见》要求,学生个人自愿申报,向班主任提交申报材料,班主任审查合格后向级部申报;级部根据个人材料和综合表现,初步确定人选,向校区推荐,最后校区向学校推荐。
同时,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等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对整个推荐过程进行监督。
“整个推荐过程,学校层层推荐选拔,集体研究审核,校长最终推荐的人选实际上也代表了集体的意愿。所以,‘校长实名推荐制’中的‘校长’并不是一个个人符号。”臧春生讲到,在前期的学生报名审查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并非“校长”一人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