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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需要“应对”?
  • 2010年1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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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然

    上半年,我们这里举行新招公务员培训。有一堂课的课程题目专门叫“如何应对媒体”。

    不知授课老师是否真正了解记者的生活、工作状态。我估计不会很了解。整个下午,他讲的核心内容就是:“记者为了生计,总要想办法弄新闻,总是通过歪曲、拼剪找些需要的东西,一旦不重视,轻则丢乌纱帽,重则有牢狱之灾。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周久耕之流。”

    讲课者的指导思想就是:只有白岩松、敬一丹这些衣食无忧的新闻人会想着“做新闻”,对待其他大部分记者,需要“有策略、有方法、靠积累、靠训练”地应对。

    更令人不安的是,一起参加培训的近200名学员,在老师播放一些与记者打交道时“花言巧语”应对的案例时,不少人还按捺不住鼓掌。

    我曾在一家媒体做过一段时间的记者。跑财政时,一位负责宣传的老领导整天让我“讲政治”;一市委副书记的秘书专门跑到我们单位,警告我要“讲情义”;房管局两个处长几次找我,批评我“乱说话”,给局长惹了麻烦。现在看来,估计他们都曾被培训过,估计他们对此类老师的授课甚为赞同,并身体力行了。

    我猜想,这样的培训也许在各级各地都有。

    让人想不通的是,以我自身的经历,媒体对记者如何与采访对象“过招”的培训,远没有政府培训行政人员如何“防记者”下功夫。现在我成了旁观者。很多人,对于媒体,对于公众利益,别说“善待”,就连客观的“对待”也是奢望了。其实,让公务员了解媒体是必要的,但其认识必须建立在客观基础上。公职人员至少应该知道,记者的采访代表的是百姓的知情权。

    一个好的政府,应该是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这样的政府不但不怕媒体,还会主动把权力放在阳光下,积极利用媒体为百姓更好地服务。

    在网络时代,学习如何“防记者”无异于南辕北辙。政府怕媒体揭伤疤,对敏感问题遮遮掩掩,反而更不利于事态的良性发展,这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当下,如何通过媒体发现自身的问题,如何更好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才是不少公务员应补上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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