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李炳忠 杨丽)日前,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出台了《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此市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有了新法则。《办法》规定,未建设外来农民工家属探亲房,职工宿舍家庭混住的,不得参加评审。
《办法》规定,“未建设外来农民工家属探亲房,职工宿舍家庭混住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解决的;未安装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的;未按要求搭设脚手架,外架未加设防护栏杆的;挪用、挤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等与农民工生活、安全相关的情况都在工程项目评审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据了解,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是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最高荣誉,是申报建设工程质量“金洲杯”奖和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小区)的基本条件,并作为本市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和外埠施工企业资质审验或备案的前提条件。
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评选范围及规模:单体住宅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桥梁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同时,《办法》对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评审依据、申报条件、评审程序、计分办法、奖惩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