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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评十佳十差基层单位
基层单位工作不到位的,主管单位负责人可能被问责
  • 2010年11月1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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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关注十佳服务窗口报告会。(资料片)

    本报记者张晓科 摄

    本报记者马辉

    乡镇基层单位纳入参选范围

    为促进全市基层单位进一步提升作风标杆,加大作风建设工作力度,济宁市优化办、市作风办继前两年接连举行十佳、十差干部评选及十佳、十差窗口单位的评选活动后,今年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十佳、十差基层单位评选活动。

    根据该方案,评选范围包括市直机关、部门、办事窗口,市直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办事窗口;县市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直机关、部门、单位内设科室、办事窗口;县(市、区)直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办事窗口;乡镇(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

    在济宁,“十佳”、“十差”的评选已成为—种传统,—直备受公众关注。18日,记者从济宁市优化办获悉,2010年十佳、十差基层单位评选活动方案已正式出炉,凡是今年评出的十差基层单位,问题和情节较重的,主管单位负责人将被问责。

    参评十佳十差“条条杠杠”很细致

    该方案明确了参评十佳、十差基层单位的标准依据。其中,参评十佳基层单位的,应符合积极为企业、群众需要提供服务,为企业和群众自觉排忧解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过硬,无执法违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三乱”和“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奉公、勤俭节约、自觉抵制和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等条件。

    同时,凡是出现下列行为的单位,将有可能进入十差基层单位之列,这些行为包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追究或被公开通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被县(市、区)以上主管部门作出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被县(市、区)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的;群众监督评议团暗访和检查中发现,在效能、作风、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因工作失职或不尽职,引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或其他严重责任事故(事件)被问责的;有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执法违法、办事不公、“三乱”和“吃拿卡要报”等行为,被多次投诉举报的;因发生其他方面的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合格不合格市民说了算

    本次十佳、十差基层单位的评选,将通过推选上报、提出初选、确定候选、民主评选等环节,分别确定15个十佳候选单位和十差候选单位。最终,市优化办、市作风办对确定的“十佳十差”候选单位,组织召开大会进行公开评选。参评人员将包括各县市区审计局、信访局、优化办、作风办负责人及部分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少于10名以上规模的企业代表;部分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群众监督评议团代表(不少于150人),总参评人数不低于300人。会议期间,将候选单位的表现材料发放给参评人员作为参考。参评人员现场投票,根据得票多少,最终确定十佳、十差基层单位。还将有公证处公证人员对整个评选过程现场进行公证。

    对评选确定的十佳十差基层单位,将在2011年全市作风建设大会上向社会公布。对十佳基层单位,授予全市十佳基层单位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并通报表彰。对十差基层单位,根据存在的问题和情节,分别作出处理,对问题和情节较轻的,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和情节较重的,追究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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