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陈蓬 于吉明)1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烟台调查队获悉,1-10月份,烟台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3034.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13.61元,同比增长9.3%,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呈现稳定增长特点。
据了解,消费性支出更多地倾向于高档商品及个人消费,买珠宝、做美容成为城市居民消费新亮点。今年1-10月份,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672.8元,比同期增加413.45元,增长1.6倍,增幅居消费支出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