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合同收据一字之差,订金难退款
婚宴订金留办宝宝“百日宴”
  • 2010年11月19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 于健 通讯员 王军 姜立宏)一场婚宴开出两种凭证,合同写“定金”,收据写“订金”。市民预订的婚宴临时取消,酒店拒绝退款。市南工商部门看准一字之差,17日,调解将千元婚宴订金留办孩子的百日宴。一场纠纷巧化解。

    据市民张女士反映,本月初,她在位于市南西部的一家大型餐饮美食城预订了婚宴。婚宴计划摆十桌,花费预计万余元,为此,张女士交了1000元的订金。不想近日,家中老人突发重病,婚宴没有办法举办,张女士决定取消婚宴,向酒店提出退还订金,或是转换为餐费。但店方认为,双方已经签了婚宴合同,合同中注明定金。并且预订了日期,很难更改,拒绝退款。双方争执不下,11月11日,张女士来到八大湖工商所求助。

    依据《合同法》,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消费者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工商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张女士提供的材料显示,婚宴合同写明“定金”,交款收据却写着“订金”。“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通常是在消费者与经营者就消费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并非签署了正式合同。消费者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消费权。订金可以退还,定金则不能退。

    一场婚宴开出了两种凭证,究竟怎么办?工商人员认为,鉴于张女士的实际情况,商家签合同、开收据不一致,关键字眼模棱两可,存在过失。经调解,酒店同意把预付的1千元改为孩子的百日宴订金。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奔驰车主无牌驾车仨月被罚
寒流来袭
平度破获跨省贩毒大案
婚宴订金留办宝宝“百日宴”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