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18日讯(记者孙丽乐) 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解决患大病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自2011年1月1日起,威海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由现行的20万元提高至36万元。救助比例分段确定,其中,20万元(含20万元)以内部分,救助比例仍为90%,20万元至36万元部分,救助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