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1957年4月生,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校长,著名法学家。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兼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主席等职。受聘北京大学、中央党校等校兼职教授。系“团中央跨世纪群英代表”、“全国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入选专家”、“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工程入选专家”。
出版《公民权利义务通论》、《人民立宪思想探原》、《法理学教程》、《追寻大学之道》等著作多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著述曾被译为英、法、日等国文字,在国际人权研究领域被评价为“中国有代表性的人物”。
身为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的理念是:“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他正在为实践这一理念积极探索教育改革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