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1月22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范超)即日起到明年2月底,山东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次以“防爆炸、保安全”为目标的涉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对所有涉爆生产、经营企业和爆破作业单位开展—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坚决停止民爆物品审批。
相关单位要进—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以及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未悬挂或未安装危险物品警示标志、有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坚决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控制在当地。规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依法加强对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