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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服务不到位,我就不交物业费”
因拒交物业费,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 2010年11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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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  见习记者 王若松 摄

    本报11月22日讯(见习记者 王若松)近日,家住市中区泉景天沅·鸿园小区的马先生忽然接到一份律师告知函:自己被小区物业告了!起诉理由是拒交物业费。

    和马先生同样接到告知函的还有该小区另外两位业主,记者从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龙泉物业鸿园物业服务中心了解到,小区没有按时交费的业主大概有20%,这次起诉的只是其中几户。

    小区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目前的物业费为每月每平米1.75元,如果按年交则按每月每平米1.38元计算。对于物业公司的起诉,不少未交纳物业费的业主表示,不是不想交,实在是龙泉物业的服务太差。“就好像你从市场上订了50斤大白菜,结果送货时发现白菜都烂了,还缺斤短两的,你说咱能给他钱吗?你的服务不到位,我就不交物业费。”

    “服务差也就罢了,还给电梯定了每月两元的起步费。我家住一楼,每个月还要交2块钱电梯费,二楼的每月4元,依此类推,24楼的每月48元,加上两元的起步费一共50元,都顶个公交月票了!你说这样的物业,凭什么让我们按时交物业费?”一位姓顾的业主无可奈何地说。

    对于起诉业主一事,龙泉物业鸿园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付女士告诉记者,“我们的服务没问题,小区大部分业主也都交了费用,这么多人都交了,要是我们服务不好,人家能交吗?”说着拿出办公桌上一份交费记录。记者注意到,物业费一栏里多数都已打钩。

    21日上午9点,本案已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还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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