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唐丽丽)今年,临沂市498名残疾人获得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补助,缓解了他们的家庭压力。22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目前全市已有1522名残疾人实现居家托养和机构托养。
记者了解到,全市已办证残疾人有25万人,其中处于就业年龄段有托养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有4.5万人,按照每个残疾人家庭2.7人计算,全市约有12.15万人受其影响而导致生活水平低下。
为改善这部分残疾人的状况,帮助他们提升参与社会能力、缓解家庭的压力,2009年临沂市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服务对象主要是持有残疾证,年龄在16至59周岁,长期需要专人照顾重度残疾人。主要有机构托养和居家托养两种形式。
目前,兰山区、沂南县、苍山县等县区在依托敬老院等社会资源建立设备完备较为完善的残疾人托养院,全市已有370人实现了集中托养。同时,对一部分残疾程度较重,不适宜集中托养的进行居家托养,每人每年给予1000元的护理补贴,现已开展居家托养残疾人115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