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3岁丰满女孩”专钓花心男
三男子在网络上冒充少女“钓鱼”,见面后冒充警察抢劫他们先后作案8起,被抓后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至12年
  • 2010年11月23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 陈正)三名男青年在网络上装成少女专钓“花心”男人,一旦有人上钩,就冒充警察将对方财物洗劫一空。近日,3名案犯被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至12年。

    今年以来,烟台市福山区发生多起冒充警察抢劫案件,被害人都称是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网名为“23岁丰满女孩”的网友,在与其见面时遭到了对方的抢劫。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安某,并将正在网吧上网的安某当场抓获。根据安某的交代,警方相继将其他两名案犯栾某、赵某抓捕归案。26岁的安某今年2月底在网上认识了一名“女”网友,并约好了见面。当安某兴冲冲地赶到约会地点时,并未看到什么女网友,却被两名男子当场截住,身上的70元钱也被对方抢走了。几天后,安某在网吧里遇见了栾某,两人都抱怨手头没钱花,刚刚遭到“女网友”抢劫的安某便提议:“别人能抢我,我也可以抢别人。”他将想法跟栾某一说,两人一拍即合。考虑两人作案有风险,安某又在QQ聊天室里发出了一个名为“寻找犯罪伙伴”的帖子,很快,同样手头拮据的赵某找上门来,加入了这个团伙。随后安某以“23岁丰满女孩”为名在聊天室里游荡,第一个上钩的是一名23岁的男子。见面后,安某将该男子带至僻静地方,然后拿出假冒的警察工作证,将起身上的钱财敲诈走。

    经审理查明,3名案犯以冒充警察,采取拳打脚踢等暴力手段,先后作案8起,抢劫款财物合计4000多元;冒充警察敲诈勒索赃款赃物合计3000多元。最终,法院判处主犯安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栾某和赵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23岁丰满女孩”专钓花心男
醉驾司机被交警查住竟谎称自己有传染病
贴膏药治疗近视不料皮肤过敏溃烂
新家俱漆成“大花脸”专卖店赔偿5000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