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心城区申请经适房条件
  • 2010年11月23日 作者:
  • 【PDF版】

    1.申请人须具有3年以上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如申请人家庭其他成员中含非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的,应已在中心城区暂住半年以上,并办理中心城区暂住证。

    2.申请人家庭应为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在同一户口簿内且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人员,方可认定为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为单身者,须年满35周岁。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06元/人/年)。

    4.申请家庭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并且未购买过福利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

    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家庭须填好申报表后及时交到社区居委会,并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家庭收入证明等资料。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5月前480套廉租房竣工
抽到经适房,有喜也有忧
发现有人骗购可举报
中心城区申请经适房条件
物业费每平米每月3角
女儿能在新房里过春节了
媳妇拉一把,“省下”20万
看房
270户低收入家庭有房子啦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