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于潇潇)23日,记者从昌乐县政府获悉,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昌乐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户口迁入条件,凡在昌乐有常住户口直系亲属的,均可投靠落户。迁入人员与城区居民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据介绍,昌乐进一步放宽户口迁入条件,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中专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者,在城区或镇(街、区)工业园区经商、办企业或者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与城区、镇(街、区)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者,在昌乐县购买住房、持有房产证或其它相关证件者,在昌乐有常住户口直系亲属者均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区落户。
据了解,凡到昌乐城区落户人员,将与城区居民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全体居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