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见习记者侯健)日照市今年享受医疗救助的对象达到了11.6万人,为更好地救助这些对象,当地政府改变了以往的救助方式。今天,记者从日照市民政局获悉,医疗救助方式由出院后报销改为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结算时直接将补助金额扣除,这样就变事后救助为事中救助。
《日照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规定,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的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居民。其中,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是指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00%—150%之间的家庭成员。
《办法》还规定,日照市对医疗救助对象实行参保参合补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办法。取消起付线限制,救助标准适当提高,市直低保对象住院救助封顶线由原来的每年5000元提高到每年10000元,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
另外,日照市对门诊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由定点医疗机构在出院结算时直接将补助金额扣除,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与民政部门结算。
日照市民政局低保科科长陈祥剑告诉记者,以前的医疗救助对象,是在出院后拿着在医院治病的单据逐级向有关部门申请,程序很繁琐。今年《日照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实施后,日照市的救助由事后救助提到了事中救助,患者在出院时就已经得到了医疗救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