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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结婚登记先签“交通安全保证书”
目前已有1200多对新人签订
  • 2010年11月2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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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23日讯(记者刘彦朋 通讯员 冯永华)莘县交警大队23日发布消息称,针对鲁西北地区冬季婚礼较为集中、且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点,于11月17日开始实行结婚登记要先签“交通安全保证书”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年底将近,到莘县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青年每天多达100余对。莘县交警调查发现,办理婚宴期间,人员集中、出行频繁,容易发生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超员、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莘县交警大队及时与县民政局联系,在婚姻登记大厅张贴了《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等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并通知要求前来登记的新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经过一个星期的试运行,现已有1200多对新婚夫妇自愿签订。

    该县东鲁街道办事处温庄村男青年温以勇说:“实行这个办法非常好,在我结婚期间,如果有亲戚朋友出现饮酒驾车情况,我一定安排专人、专车把他们安全送回家,避免发生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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