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3日讯(通讯员 韩敬华 王增才记者 吴慧)一男子借给前女友送衣物为名,将其骗至一旅馆内强行不轨,事后前女友因害怕被伤害从三楼卫生间跳出,不幸摔伤。
今年22岁的韩某是茌平县人。2009年5月,韩某与莉莉(化名)在青岛打工时相识,便谈起了恋爱并同居,后因莉莉的家人不同意而分手。
今年3月6日,韩某从青岛回临沂,主动将莉莉的衣物捎回其在临沂打工的地方,但因时间太晚不能回家,二人就来到附近的一家旅馆,开了一间房间。后来,韩某要求莉莉一同住下,但遭到拒绝,接着韩某强行脱下莉莉的衣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莉莉想以外出买东西为由逃跑,被韩某拽回旅馆。之后莉莉又谎称自己要去卫生间,韩某站在门口等候时,莉莉害怕韩某再次伤害自己,便从三楼卫生间窗户跳下,爬了一段路,坐三轮车回到工作的厂子门口,被同事送住医院。
经鉴定,莉莉构成轻伤。2010年5月31日,兰山区警方将韩某抓获,并于次日将其依法刑事拘留。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韩某致使被害人为逃离控制而跳楼受伤,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5年,并判处其赔偿医疗费等共计3.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