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学生河中溺亡采砂人亦要担责
  • 2010年11月24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1月23日讯(通讯员 陈方 记者 吴慧)郯城县一大学生金鹏放暑假时到河中洗澡,不幸溺亡。其父母将采砂人杨某、李某告上法庭,11月16日,金鹏家人拿到了10万元赔偿金。

    2010年8月14日下午2时,金鹏与村上其他几人到本村前沂河内洗澡,金鹏先下水,但刚到水中挣扎几下,再没有露出水面,同伴立即报警,待公安机关赶到时,金鹏已经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李某长期在出事地采砂,留下多个深坑,深达数米,由于没有采取回填措施及设置危险标志,留有安全隐患,导致原告溺水死亡,存有过错,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认为,受害人金鹏已达18岁,对村前沂河采砂情况有所知情,但没有充分注意安全义务,亦应自负部分责任,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采砂人赔偿给金鹏家人10万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妻子想劝丈夫回家“小三”拿出结婚证
违禁停车,罚!
就餐后遗忘皮包服务区将包寄回
借送衣物之机强暴前女友
只因别人走错门俩男子动起拳脚
经营不善缺钱花男子发短信敲诈
大学生河中溺亡采砂人亦要担责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