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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荒就是“一边放火一边打劫”
  • 2010年11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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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权责不对等、缺乏油荒问责机制,才使得垄断油企对油荒频现无所担忧、暗中窃喜甚至故意制造油荒。

    □晏 扬

    近日,国家发改委查处了6家高价销售柴油的企业,其中3家是中石油、中石化下属的销售公司。国家发改委称这些企业“违反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已责成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严肃处理,除没收高价售油多收价款外,还将最高处以5倍的罚款。(11月24日《新京报》)

    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先拿垄断油企开刀,让人拍手称快。成品油是垄断性产品,实行政府定价,擅自提价属价格违法行为,政府部门有权查处也必须查处。国家发改委每次调整成品油价,都会确定汽柴油的最高零售价(各地最高零售价和实行零售价稍有差别),而根据成品油定价机制,最高批发价则按最高零售价每吨倒扣300元确定,即成品油批零差价不得低于300元/吨,以保证加油站获取合理利润。此次被查处的6家油企均是擅自提高柴油批发价格,导致批零价格倒挂,很多加油站不愿购买和销售柴油。近来出现的大规模柴油荒,原因之一即在于此。

    物价上涨,民生多艰,稳定物价任务艰巨。在此情况下,6家油企擅自提价无异于趁火打劫、“趁荒打劫”,实为可恶。尤其是国有油企,将社会责任抛诸脑后,全然不顾其“国有”身份,更加让人难以释怀。中石油、中石化垄断着国内成品油供应,却又保证不了市场供应;保证不了市场供应,却又管不好下属油企———一边制造油荒一边哄抬油价,这不是一般的趁火打劫,而是一边放火一边打劫,性质极其恶劣。没收不当得利是必须的,处以罚款也是应该的,但这些还不够。罚款对于国有油企显然不痛不痒,不管罚多少反正都是国家的。国有油企负责人是具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国家干部,该不该对相关油企的负责人实施问责,这个问题值得考虑。

    更重要的是,罚款只能震慑高价售油行为,却解决不了油荒这个根本问题。油荒是一些油企高价售油的外在条件,外在条件不除,“趁荒打劫”的内在动力难绝。如何根治油荒?关键是要强化垄断油企的责任,建立油荒问责机制。中石油、中石化既然垄断着国内成品油供应,保证成品油供应就是其应负之责,不管油荒的成因有多么复杂,不管保证市场供应有多少困难,都是垄断油企应该预见到并想办法解决的问题———这就是一种权责对等,你不能只享受垄断的好处却不承担垄断者的责任,否则我们要石油垄断做什么,油荒频现又怎能保证国家经济安全?

    油荒频现是垄断油企没有履行责任的明证,眼下的问题是,不管油荒闹得多么厉害,垄断油企似乎都无须担责,也从没听说过有谁因此被问责,反而是油荒闹得越厉害,我们越要倚重他们。正因为权责不对等、缺乏油荒问责机制,才使得垄断油企对油荒频现无所担忧、暗中窃喜甚至故意制造油荒。想想看,如果石油双雄需要对油荒承担责任,其下属油企还会高价售油助推柴油荒吗?

    不仅如此,如果有油荒问责机制,垄断油企所属炼油厂就不会每逢八九月份进行大规模检修,致使每到冬季就闹油荒;就会主动将其他环节赚取的高额利润补贴到炼油环节,从而提高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更不会像媒体报道的那样以“股票坐庄”的手法操控成品油供应,并在油荒中享受盛宴狂欢……成品油的垄断机制有了,定价机制也有了,但供应机制还很脆弱、很不完善。查处一些油企的“趁荒打劫”很重要,而通过建立问责机制根治油荒,无疑是更加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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