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1月24日讯(记者 王海龙)24日上午,济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建设方案》,明确规定企业必须设立劳动关系协调(调解)办公室,将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就能化解。目前,济宁市已经有170家大中型企业设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
据济宁市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在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并且固定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把一些小的矛盾化解到基层,通过这一方式实现劳动纠纷处理关口前移。此举将减少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因为纠纷耗费时间和精力,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