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各1名
本报聊城11月28日讯(记者刘彦朋)27日,聊城市委组织部发布公告称,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个别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调整。这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将采用“两公开四差额”的方式,公开选拔县(市、区)委书记人选和县(市、区)长人选各1人。
县(市、区)党政正职人选应当具备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同时,符合政治坚定、实际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强、一般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
此外,县(市、区)委书记人选一般不超过50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市、区)长人选一般不超过45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选拔将由市委全委(扩大)会按拟充实配备职位与提名人选1:2的比例进行初始提名。之后对初始提名人选进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最后由市委常委会差额表决、市委全委会等额表决、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进行任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