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记者侯文强 通讯员 夏荣德 樊友泉)80岁的于老太要告四个儿子,称自己不仅没有生活费,而且没有房子住。记者28日获悉,莱阳法院接到诉状后,主动上门进行开庭调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于老太家住莱阳市,今年80岁,不仅无房居住,没有生活费,四个儿子又不养老。10月22日,吴老太来到莱阳法院立案庭,打算将四个儿子告上法庭。
立案法官说,他听后立即予以立案,并准备确定具体的开庭时间。但又一考虑,按正常的程序,立案后要等到20多天后才能正常开庭处理,在案件开庭处理之前这段时间,老人的居住和生活并不能得到保障。
莱阳法院为此特地开通“绿色通道”,决定特事特办,到老人的暂住地进行庭前现场调解处理,争取尽早帮老人解决居住和生活问题。法官来到老人的村庄后,找到了老太太的四个儿子,就在老人的暂住地进行开庭调处。
经过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调解协议,于老太太自2010年11月1日始,由四个儿子共同赡养轮流居住,每家一个月;每个儿子每月各付给于老太零用钱人民币50元;于老太今后的医疗费用由四个儿子平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