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8日讯(见习记者 王参 通讯员张廷武)为更好地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河口区今年决定对城区内部分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记者从河口区住建局了解到,符合条件的215户名单已公示。
今年8月份,河口区下发通知,决定对河口城区内符合201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货币补贴保障。按照通知内容,河口区居民要申请廉租住房,必须满足河口城区城镇常驻2年以上户口、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无家用汽车且人均年收入15868元以下等条件。
据统计,河口区共有268户家庭报名申请廉租住房,其中99户申请货币补贴保障。经审核,确定符合货币补贴保障条件的为70户,货币补贴发放资金约17.5万余元。通过家庭申报资料审核,145户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包括43户优先保障家庭及102户普通合格家庭。
据河口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河口区各有关部门对2010年度廉租住房申请资格审查情况已经汇总完毕,有关材料已全部交到住建局,目前正在进行最后阶段的审查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