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中村”改造要确保居民利益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 【PDF版】

    □朱冬梅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它关系到国计民生,更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济南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基本完成市区范围内宜改造村庄的改造建设任务和危房改造任务,是对社会发展整体进步和社会文明迅速推进的重要步骤。

    然而,在“城中村”实现村落向城市社区转型过程中,要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建设规划问题,包括过于密集、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的房屋建筑;另一方面是社会问题,包括人口、土地、资产、组织运行体系等等。在“城中村”改造中,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城中村”改造要避免仅仅局限于房屋建筑形态的改造,应当将社会形态的改造融入其中。否则,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

    特别是社会问题层面,其改造的难度和需要的时间远远大于建设层面。在人口方面,存在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若干问题;在土地资产方面,存在农民土地补偿问题、原集体资产妥善处置问题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城市稳定与发展,制约着城市化的进程。

    人是城市的主体,是城市化的出发点和归宿。城市化进程,也要首先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需要广大农业劳动者有真正的择业、择地自由,打破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的人为枷锁,完善土地政策、户籍政策和社会保障体制;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充分注意城市化过程中人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以城市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被征地农民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从“城中村”改造居民的现实要求入手,从长远利益着眼,发挥政府职能,调动积极因素,整合社会资源,为居民建立长期、稳定、可靠的生活保障体系,确保这部分居民现实利益不受影响,长远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稳定。

    (本文作者系济南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中村”改造要确保居民利益
低碳生活从少扔垃圾做起
人间有爱薪火传
清扫落叶也需要全民总动员
面对物价上涨,应急措施要灵活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