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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小镇,新小区起名忒花哨”
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命名有严格规定,必须报审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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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记者 王光营)“这个叫山庄,那个叫小镇,新小区命名真是越来越花哨了。”29日,众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为民政部门明年的工作提建议。其中,市民表示新建小区的名称应该更加规范,济南市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命名有严格规定,必须报主管部门审核。

    “我今年在一个新建小区买了房子,落户时才发现小区名字没有通过审核,结果费了好大周折。”29日,市民王维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她告诉记者,近年济南新建了很多小区,但开发商在给小区楼盘命名时,都倾向使用一些吸引人的、具有异域色彩的名称,但很多都无法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会给入住业主带来不便。在济南这样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中,这些洋名小区让人觉得有些别扭,还不如多挖掘一下泉水、垂柳等独特的文化内涵。

    “新小区命名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进行审核。”济南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没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的“洋名小区”确实存在,但不符合地名管理的规定,可能会给人们出行带来不少麻烦,不规范的地名还会造成地名信息统计不全。新建小区的名字并不是随便叫的,如果名字不符合规范,业主在办理户籍或其他手续时有可能存在障碍。由于《济南市地名管理办法》在2003年修改后去掉了对不规范地名的处罚规定,目前只能进行监督和引导。

    记者了解到,地名命名一般不以人名、外国地名和外国词汇音译的词语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还需要符合命名对象的性质、功能、形态、规模和环境等实际情况。对新建小区而言,名字由两部分构成,即专名和通名。专名是标识小区独特性的部分,通名则是“花园”、“山庄”等标识小区建筑特征的部分。在进行命名认定时,通名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小区”需居住总户数在三千户以上,并有与其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花园”绿地率不低于40%;“园”、“苑”绿地率不低于35%,“山庄”则需依山而建,且绿地率不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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