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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司机高峰时段驾车追尾没及时撤离,结果———
小事故致堵路,一人罚200块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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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壁)29日早上,在台柳路上,两辆车发生追尾轻微事故,两车司机不仅不及时取证后撤离,还一语不合挥拳相向,人为造成路口拥堵最终被附近执勤的民警各罚200元。

    29日上午8点10分左右,李沧交警在台柳路河南庄小区门前附近疏导交通时,发现台柳路由北向南方向没有来车的异常情况,沿台柳路往北走到青山路和台柳路口后发现,一辆全顺牌中型客车和一辆轿车停在路口的台柳路一侧,两车堵着台柳路,后面一长溜的车辆都没法通过。

    执勤交警还发现发生追尾的两车司机神态狼狈,脸上均有不同程度的青色瘀伤。经查,上述两辆车沿青山路左转弯至事发点,轿车刹车不及追尾上了客车,造成客车震动、车后保险杠处有轻微撞击痕迹,损失不足200元。停车后,两车司机便恶语相向,结果一语不合,先后挥起了拳头,放着事故不处理,堵着路口其他车辆不管。巡逻至此的交警将正厮打的二人制止,“110”也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理,两司机最终和解,在事故车辆撤离现场十多分钟后,路口交通才恢复正常。因两司机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上班高峰交通堵塞,民警依法现场对两名司机分别予以200元的处罚。

    据事故处理民警介绍,极个别司机在发生事故后,情绪过激,但无论是口角或动手,对事故快速、合理、合法的处置均起不到作用,反而造成事故的扩大化。为此,希望驾驶人员遇到大事故时要积极抢救伤者,及时报警;遇到小事故时,在进行拍照后,及时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或报警,将事故损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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