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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一年堵十几次 疏通都是一楼住户买单
老小区管道更换费由谁来出?
  • 2010年11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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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何泉峰)“一年下来,我家因疏通管道就花费了1000多块钱,现在又堵了,必须要换管道,这个费用该由谁承担?”29日上午,家住万光小区的仲先生给本报发映了这样的情况。

    11月29日下午2点,记者在万光小区13号楼二单元见到了市民仲先生。在仲先生家中,记者看到生活污水正从厨房下水道口向外涌出,饭渣、剩菜叶等杂物搞的地面脏兮兮的。“因为在一楼住,所以只要下水道一堵,全楼的生活污水都会从我家厨房冒出,一年下来因疏通管道就花费了1000多块钱。”仲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这样的事一年有十几次。

    而这一次,仲先生要面临的不只是“通通下水道”的问题了。记者看到,因为下水管道经常堵塞,裸露在单元门口的管道也开始破损,一些杂物已经渗了出来。“这次必须要更换新的管道了。”仲先生说前几天他找过物业公司,但物业表示只能帮忙联系施工队,但物业不支付费用。仲先生指着渗水的管道满脸愁容说,楼上的几家房子全租出去了,他向租客说过这事,但他们都不理会,“现在换管道的费用不能只让我一家出吧。”

    下午3点,记者找到万光物业的杜经理,他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在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责任,由业主共同承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而万光小区从建成到现在已经有10年多了,超出了保修期,我们只能帮助他们协调施工队,但费用应由住户平摊。”

    记者又走访了市区的上夼、奇山等老小区,很多一楼的住户也在烦恼这个问题。

    如果部分住户不平摊费用怎么办?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马国良律师告诉记者,不平摊维修费的住户违反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用权,一楼的仲先生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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