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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车新规应多听乘客意见
  • 2010年12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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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虽然是基于铁道部门对自己工作的理性认识而修改,应该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还不全面,因为广大公众的意见还没有机会得到充分体现。

    □本报评论员 吴华伟

    据媒体报道,从12月1日起,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开始执行,新规对儿童购票、乘客改签、行李存放等都有了详细调整,而其中有关普通车票改签等一些规定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在涉及改签的规定中,普通车票改签需在开车前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持相关证明并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两小时办理,若为动车车票,则不受上述限制。另外还规定,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至于高票价席别能否在低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暂未见有何说法。

    对于这样的规定,公众自然会有不同意见。有网友称,普通车票和动车票区别对待,低票价车厢的乘客不能在高票价车厢停留,这样的规定是人为制造乘客之间的不平等,进而是在制造社会新歧视。还有网友表示,铁道部基于自己的利益做了这样的规定,那么如果列车晚了点,乘客能不能得到铁道部门的赔偿呢?

    铁道部为何如此规定,是不是有什么隐情,目前难以知晓。另外,铁道部这次修订,有些还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要求。比如儿童票的标准就提高了10厘米,这使得更多孩子能享受到免票乘车的优惠。但是,类似的理由并不能掩盖其中的弊端,这就是,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没有更充分考虑到广大公众和乘客的意见。

    铁道部有关铁道运输和乘客的规定有必要听乘客意见吗?当然有必要!从大的方面来说,铁道部是中央政府公务部门,政府公务部门要出台或修改涉及广大公众利益的规定,应该听取公众的意见,公众有合法的知情权。我们理应知道:为什么要修改,如何修改,这样修改规定可不可行?其次,从产品属性来说,与欧美一些国家的铁路属于私有部门不同,我们国家的铁路基本上都是由国家投资兴建的,数以万亿计的投资都是普通纳税人的辛苦钱,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们国家的铁路更应该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更应该照顾到广大人民的利益。铁道部作为铁路资产的管理者和运营者,在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广大乘客利益的规定时,理应听听广大乘客的意见。

    而从这次修订过程来看,从铁道部门提出修订到修订完成再到正式实施,我们没有看到铁道部有征求公众意见的过程。因此,《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虽然是基于铁道部门对自己工作的理性认识而修改,应该有一定合理性,但是还不全面,因为广大公众的意见没有机会得到充分体现,部分规定引起争议也就在所难免。

    铁路运输是公众出行的重要方式,同时承担着国家许多重要战略任务,其管理和运营相当复杂和困难。正是由于存在这种特殊性,铁道部门更应该超越部门特殊利益,多与公众和乘客沟通,让他们了解铁道部门政策出台的原因和背景。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工。尽量尊重民意,自觉接受民众监督,这样制定出来的政策规定更能符合实际情况,也更能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铁道部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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